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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澄清公告(二)

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澄清公告(二)
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EITCL-GD-CZFW-170323)招标澄清,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补充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附表二:技术评审表”
原文: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40分)
2 功能设计 1.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子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层级达到三级或以上且各功能模块需具备详细的系统界面截图及功能描述。
优秀:功能设计层级达到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具备详细功能描述、各个模块具有系统界面截图,得3分;
良好:功能设计层级未达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功能描述简单,得2分;
差:功能设计简单,功能描述简单,得1分。
2.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网络剧微电影监管子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层级达到三级或以上且各功能模块需具备详细的系统界面截图及功能描述。
优秀:功能设计层级达到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具备详细功能描述、各个模块具有系统界面截图,得3分;
良好:功能设计层级未达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功能描述简单,得2分;
差:功能设计简单,功能描述简单,得1分。
3.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子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层级达到三级或以上且各功能模块需具备详细的系统界面截图及功能描述。
优秀:功能设计层级达到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具备详细功能描述、各个模块具有系统界面截图,得3分;
良好:功能设计层级未达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功能描述简单,得2分;
差:功能设计简单,功能描述简单,得1分。
4.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境外影视剧审核子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层级达到三级或以上且各功能模块需具备详细的系统界面截图及功能描述。
优秀:功能设计层级达到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具备详细功能描述、各个模块具有系统界面截图,得3分;
良好:功能设计层级未达三层或以上、各个模块功能描述简单,得2分;
差:功能设计简单,功能描述简单,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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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40分)
2 功能设计 1.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子系统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优秀:模块具备详细功能描述及系统界面截图,得3分;
良好:模块功能描述简单及具备系统界面截图,得2分;
差:模块功能描述简单及不具备系统界面截图,得1分;
2.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对网站管理、热点分析、违规嗅探、舆情分析、网络剧微电影监测、直播服务监测、专项任务、统计分析、配置管理、系统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境外影视剧审核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优秀:各模块具备详细功能描述及系统界面截图,得3分;
良好:各模块功能描述简单,得2分;
差:各模块功能描述差或功能模块描述不全,得1分。
3.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系统实现对广东省视听网站进行监测,并对主流新闻网站舆情进行监测,数据规模非常庞大,底层需要大数据平台支撑,需有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并支持PB级数据分析处理。
优秀:具备PB级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能提供详细的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得3分;
良好:具备PB级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能提供简单的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得2分;
差:不具备PB级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得1分。
4.针对本项目业务需求,系统需要发现广东省属地相关的违规视听和舆情信息,需通过分布式采集、语义分析、深度学习、图片识别等技术发现违规内容,需有详细的技术实现方案。
优秀:能提供分布式采集、语义分析、深度学习、图片识别详细的技术方案,得3分;
良好:能提供分布式采集、语义分析、深度学习、图片识别简单的技术方案,得2分;
差:不具备分布式采集、语义分析、深度学习、图片识别技术能力,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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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具体新日程安排时间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 5 月 11 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11 日10时30分。
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