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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平台第一阶段建设项目(H2312)(运算基础设施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固定收益平台第一阶段建设项目(H2312)(运算基础设施部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北京城市中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48.9932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4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联恒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53.8300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4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清宇创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52.476430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4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城市中芯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联恒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清宇创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城市中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北京联恒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清宇创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城市中芯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北京联恒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清宇创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采用快
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
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金阳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 12 号怡和阳光大厦 C 座 9 层
联 系 人: 阚丽丽
电 话: 15313695509
电子邮件: zjceitc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