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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沙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项目编号:CEITCL-GX-ZCGC-201213)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项目名称 |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沙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 项目招标编号 | CEITCL-GX-ZCGC-201213 | ||
招标人 |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贵港荷丰农村产权流转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沙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项目总实施规模75.5905公顷,预计垦造新增耕地面积0.9486公顷,耕地提质改造新增水田面积69.2472公顷,通过提质改造由10等旱地提升为8等水田。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6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 05 月 2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 06 月 02 日 | ||
拟中标人 | 贵港荷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致和天泰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港荷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致和天泰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伍万肆仟叁佰元整(¥25154300.00) | ||||
工期 | 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测绘设计及预算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1 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2014-8-1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2 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2014-8-10 实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 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2014-8-10 实施。 | ||
项目总负责人 | 高祥杰(证书编号:GX12020014121)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姚云鹏(证书编号:1426360)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 | ||||
项目经理 | 郑毅(注册编号:桂145182000068;身份证号:4521**********0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应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11248;身份证号:4527**********16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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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汇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陆万壹仟元整(¥25161000.00) | ||||
工期 | 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测绘设计及预算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1 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2014-8-1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2 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2014-8-10 实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 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2014-8-10 实施。 | ||
项目总负责人 | 廖周明(证书编号:1520674)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李东明(证书编号:1312624)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 | ||||
项目经理 | 梁英明(注册编号:桂245182000573;身份证号:4501**********20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朱丽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15327;身份证号:4508**********58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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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善智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陆万贰仟叁佰元整(¥25162300.00) | ||||
工期 | 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测绘设计及预算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实现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1 部分:建设规范》DB45/T 1055—2014,2014-8-1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2 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2014-8-10 实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 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2014-8-10 实施。 | ||
项目总负责人 | 杨海生(证书编号:1543246)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黄友亮(证书编号:30070126)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 | ||||
项目经理 | 梁瀚方(注册编号:桂245151653743;身份证号:4525**********87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建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0007881;身份证号:4508**********498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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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中经国际招标集团网(http://www.ceitcl.com/)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286085 |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