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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五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五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2020-VBJWJY-W1016
3.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五医院
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0-11层
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6106819   联系人:张磊  
7.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包数 项目内容 用途 技术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五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9 305医院
物资采购
医用 详见招标文件
 
8.         设备分包明细: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 1台
2 2-1常压两煎自动煎药机(两罐) 1台
2-2常压两煎自动煎药机(三罐) 2台
3 电子气管镜 1台
4 动态心电图记录仪 1套
5 非接触式眼压计 1台
6 宫颈细胞学玻片扫描影像分析系统 1台
7 骨密度仪 1台
8 光电一体化阴道镜 1台
9 呼吸末二氧化碳检测仪 2台
10 脚压检测仪 1台
11 裂隙灯 1台
12 麻醉机 2台
13 麻醉机内部回路消毒机 1台
14 麻醉机用监护仪 2台
15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1台
16 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 2台
17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台
18 视频插管软镜 1台
19 手持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20 手术器械一批 1套
21 无磁紫外消毒灯 1台
22 心电监护系统 1套
23 心电监护仪 2台
24 心肺复苏机 1台
25 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机 1台
26 有创呼吸机 2台
27 转运呼吸机 1台
28 负压空气消毒机 4台
29 听觉诱发电位系统 1台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C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
5)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20201208日至20201214日起(节假日除外)上午 09:30 12:00 ;下午 13:30 16:00 (北京时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资料到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小街桥西北角)十层招标十部获取本项目的(标书购买记录表)填写完毕后到十一层财务前台缴纳标书费用。
1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4.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2280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6.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评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万源街22号天宇大厦B4层第一会议室
17.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8.     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前需单独递交《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如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在开标前单独递交《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有权视具体情况拒绝其进入开评标会议现场。《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格式现场报名后以邮件形式发送。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