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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EITCL-GD-CZFW-150301】公示期为 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CEITCL-GD-CZFW-1503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采购预算 最低服务工时量
昌岗街家庭综合服务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人民币200万元/年,人民币600万元/三年

一年工时:27440小时,三年总工时:82320小时

说明:注:本市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每年定额投入200万元,一般要求项目团队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其中相关专业人员至少14名(包括社工10名及相关专业人员4名),故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只计算14名相关专业人员真正的专业服务总工时(包括间接服务工时和直接服务工时)为27440小时,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30184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27440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4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14时00分(注13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8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