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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IPO上市标准开展合规性管理财务专项核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IPO上市标准开展合规性管理财务专项核查项目【招标编号:CEITCL-GD-FGFW-1907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CEITCL-GD-FGFW-1907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IPO上市标准开展合规性管理财务专项核查项目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按照IPO上市标准开展合规性管理财务专项核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30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2018年或2019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2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2018年或2019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4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5. 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
六、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8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42163、020-28842167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