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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使用"近3个月"字样引争议

案例回放

 

  2016年3月15日,某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家具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于4月初实施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为: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共12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其中8家投标人提供了2015年12月-2016年2月共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4家投标人提供了2016年1月-3月共3个月的缴纳记录。对此,评标委员会出现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近3个月是指2016年1月-3月,故提供2015年12月-2016年2月的8家投标人不应通过资格审查。

 

  第二种意见:近3个月可以是2016年1月-2016年3月或2015年12月-2016年2月,12家投标人均应通过资格审查。

 

  经讨论,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12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而对持第一种意见的专家意见予以备案。

 

  专家点评

 

  本案引发争执的关键是招标文件中的时间概念“近期”或者“近3个月”。那么到底案例中的投标人可否通过资格审查?

 

  从时间概念分析

 

  从字面来看,“近”或"近期”是笼统的时间概念。《现代汉语词典》对此解释为:“近”是(空间或)时间距离短;“近期”是指最近的一个时期。

 

  就本案而言,投标时间为4月初,而招标公告发布于3月15日,部分投标人从3月中旬就开始制作投标文件,此时投标人可能尚未缴纳3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故提供了2015年12月-2016年2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从时间概念上来看,符合“近3个月”的要求。其他招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的时间可能是4月初,此时已缴纳3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故提供了2016年1月-3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从时间概念上来看,亦符合“近3个月”的要求。所以,以上两种情况均应通过资格审查。

 

  从法律法规角度分析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人类社会的一大保障进步,是现代人类生活最基本的制度之一。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公正、增进人的平等、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项制度涉及每位员工和社会利益,作为投标人(企业)和员工个人都应积极遵守、按时缴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立意是判断投标人是否遵守了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提供2015年12月-2016年2月,还是提供2016年1月-2016年3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均能证明该投标人的遵纪守法情况。故据此否决提供2015年12月-2016年2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8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有失公允。

 

  综上所述,12家投标人均均应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问题解决办法

 

  出现上述情况,缘由是招标人在拟写招标文件时使用了不确定性的时间概念--“近3个月”,致使评审过程中产生异议。一般情况下,这一时间概念不会引起异议,但由于评审专家认识理解时间概念的差异,偶或产生分歧,虽然采用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资格审查的通过与否,但毕竟耗费评审精力,存在有失公允的可能性。为避免此种现象,招标文件应尽量少用不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的文字,而要采用定量概念。如本案例中明确3个月的起始点,这样就不会引发本案例中出现的“争执”了,更有利于保障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